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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在小编编辑公众号时,突然看到又有税务机关,为大家解析实务案例,所以,一起发出来,穗友们收藏学习啦!
附: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报案例(山东济南历下区税务局)
案例
A公司于2017年11月成立,2018年6月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A公司2019年3月底期末留抵税额3万元。2019年4月发生下列业务:
详情
1、采购货物一批,取得供货方开具的3张13%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发票注明的金额合计100万元,进项税额合计13万元,4月已经全部认证通过;
2、销售货物取得销售额226万元,开具13%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 发票注明金额200万元,税额26万元;当月开具一张16%税率的蓝字发票,发票注明金额50万元,税额8万元,开具原因是2019年1月发生的一笔销售业务,A公司在1月税款所属期已经按未开具发票申报缴纳增值税;
3、A公司2019年4月提供企业管理服务取得销售额265万元,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,发票金额250万元,税额15万元。
4、A公司8名员工2019年4月10号出差沈阳,当月15号返回济南,发生的往返飞机票票价与燃油费合计10900元,员工报销时提供了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;
5、A公司2019年1月购入一层写字楼,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,截止到2019年5月当前尚有购入写字楼的不动产待抵扣进项税额20万元未抵扣(购入写字楼进项税额的40%)。
提问
根据上述业务计算A公司2019年4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?如何填报2019年4月所属期的增值税申报表?
应缴纳增值税计算
解析
一、根据财政部、税务总局、海关总署联合发布《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六、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,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。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,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:
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=(票价+燃油附加费)÷(1+9%)×9%
△ A公司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=10900(票价+燃油附加费)÷(1+9%)×9%=900元
△ A公司4月可抵扣的进项税=130000+900+200000=330900元
△ A公司4月销项税额=260000+150000+80000-80000=410000元
△ A公司4月应纳增值税额=410000-330900-30000=49100元
二、A公司提供的企业管理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---商务辅助服务,A公司经计算,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提供企业管理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%,根据财政部、税务总局、海关总署联合发布《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规定,A公司能够享受2019年的加计抵减政策,加计抵减政策享受期从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。
当期加计抵减额=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*10%
△ A公司4月加计抵减额=(130000+900+200000)*10% =33090元
三、A公司4月应纳增值税额49100元>加计抵减额33090元
应纳税额—抵减额的余额缴纳增值税
△ A公司4月应缴纳增值税=4910033090=16010元
报表填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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